第六篇 商业 服务业 第一章 商业 第一节 机构 1909年,区内的商业、服务业由宾州府内的度支进行管理。1912年—1945年,区内的商业和服务业由工商会负责调解争议和出据证明,鉴定等有关业务。 1946年,哈尔滨市解放后,太平区政府设有工商股,管理商业和服务业。1956年,太平区政府设有商业科,管理商业和服务业。1958年7月,成立太平区商业局。1960年1月,成立太平区服务局。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太平区商业局和服务局被“造反派”接管。1967年3月,太平区革命委员会设太平区商业服务局。1973年4月,太平区商业局、服务局分设,一直到1985年,太平区商业局和太平区服务局分别主管全区的商业和服务业。这两个局党的工作和行政工作分别由中共太平区委和太平区政府管理,业务由哈尔滨市对口局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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