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篇 宗教事务管理
第三章 宗教自养事业
第一节 佛教自养

  哈尔滨的宗教自养事业起源于1925年建立的极乐寺公墓。建寺发起人之一,滨江省行政
长官、护路军总司令朱子桥将军在卸任前夕,倡议筹建极乐寺墓地,以墓地收入资助极乐寺
的开支。当年经营墓地收入,不仅供寺僧吃用有余,还用于维修工程和济贫慈善事业。
  哈尔滨解放后,全市佛教界为尽早走上自食其力的道路,实行“农禅并举”。1947年,
地藏寺组织尼僧纺麻绳、选火柴杆、纳鞋底等。在此基础上于1950年办起了被服厂(服装生
产合作社)及砂纸厂等,尼僧妙音当选为副厂长。华严寺办起被服厂、雨伞厂。弥陀寺办起
轧油厂。极乐寺也先后搞起了漂纸、糊纸盒、切胶合板及养奶牛等。1951年,极乐寺还腾出
大殿,组织人员做军鞋、被服等,不仅解决了自养问题,而且还于1953年将浴佛节的收入东
北地方流通券500余万元,全部捐献购买飞机大炮,支持抗美援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