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 军事 审判 【经济审判工作】 1991年,受理一审经济纠纷案件4 316件,与上年基本持平;审结4 083件,结案率为94.6%,解决争议标的额1.9亿元。其中审结涉及国营大中型企业的经济案件494件,解决争议标的额7 000多万元,依法为国营大中型企业从外地索回债款1 800多万元。经济案件出现的新情况:一是新型案件比上年上升20.9%;二是在全省首例受理了哈尔滨市蓝天洗衣机厂破产案件;三是"连环合同"、三角债或多人参加诉讼的案件增多;四是需作科学鉴定的案件越来越多,办案难度和工作量增加。 (马祥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