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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职人员基本功训练】

    市文化局1990年年初发出通知,要求各剧院、团迅速恢复和健全业务人员的基本功训练制度,把基本功训练作为加强艺术建设和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50岁以下的业务人员必须参加基本功训练。规定每年考核一次,成绩记入个人艺术档案,作为评定职称和晋升工资的重要依据。各剧院、团针对各艺术门类的不同特点和要求,制定了训练方案,规定训练项目,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改善了练功环境和条件,掀起了练功高潮,650余人参加了基本功训练。市文化局组织有领导干部和专家参加的检查小组,对市直6个剧院团逐一进行了检查评论,并组织了有200余人参加的基本功训练汇报表演。(金守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