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
普通高等教育综述
【招生与分配制度改革】

    1995年,在哈尔滨的高等学校,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并轨”改革试点,将原来实行的国家任务、委托培养、自费生3种计划招生形式改为国家指令性1种招生形式。只划定1个分数线,全部实行缴费(部分培养费)上学,毕业时在国家计划指导下自主择业。有9所省属高等学校的60多个非农、非师本科专业进行试点,共招生4 000人,约占省属高等学校当年招生数的23%。推进师范院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保证农林教学第一线对师资的需求,全省师范院校毕业生分配工作获国家教委“优秀分配工作奖”。
    (张春棠  杨立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