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 保险
保险
【理赔业务】
1991年,全市处理国内财产险赔案8 958起,赔款3 938.6万元,人险给付4 861.4万元,涉外业务赔付31.1万美元,折合人民币169万元,其中洪涝灾害造成保险财产损失达239万元,都及时得到经济补偿,使企业恢复了生产,居民重建了家园。
(关秀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