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 保险 保险 【防灾理赔】 市人民保险公司坚持贯彻"以防为主,以赔为辅"的方针,与消防、公安、交通部门密切合作,在全市开展了安全周活动。配合省森工总局对全市木材行业进行防火安全检查,使企业防火措施得到完善,防火责任制进一步落实,继续完善易燃、易爆企业防灾档案。1992年,为提高全市防灾能力投资67万元。 在理赔业务上,该公司始终恪守"主动、迅速、准确、合理"的理赔原则,特别注重加强理赔管理和理赔服务。全年共处理国内财产险赔案10 134起,赔款支出6 797万元,人险给付185 858人次,给付支出7 679.6万元,涉外业务赔案171件,赔付支出69.8万美元,折合人民币401.5万元。1992年,哈尔滨市发生几起影响较大的火灾,其中有独资企业、国有企业,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迅速勘察、理赔,在最短的时间内将赔款送到保户手中,使企业很快恢复生产。(关秀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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