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 保险 非银行金融机构 【典当行】 哈尔滨市典当行业产生于1987年,当时认为是一种商业行为,经营没有约束。1997年市人民银行集中力量用3个月的时间对全市的典当行进行清理整顿和股份制改造,对实收资本、股本结构、主要负责人任职资格符合要求的33家典当行颁发经营业务许可证,对不具备条件的12家典当行予以取缔。将典当行业纳入到人民银行监管序列中,使典当机构加强自律,遵守各项法规,平等竞争,服务对象为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一般消费者,是短期融资的一个重要渠道。全年全市典当行质押贷款累计发放额2.1亿元,营业收入1 525万元,实现利润415万元,上缴所得税153万元。 (王德臣 程少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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