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 保险 非银行金融机构 【典当行】 2000年,哈尔滨市共有38家典当行。其中,市区28家,阿城市9家,巴彦县1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经贸委联合签发的银发(2000)205号文件精神,哈尔滨市经贸委与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的交接工作已于2000年8月末完成。 2000年末,全市38家典当行资产总额为2.4亿元,所有者权益为2.2亿元,大多数典当行经营业绩良好,严格风险管理监控,盘活资金存量,充分体现了典当行以实物做抵押的民间融资功能和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补偿作用。随着典当行业务的发展,如金饰品、钻石饰品、名表、字画古玩、有价证券乃至交通工具等已占典当额的八成以上,今后商标、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也可作为典当物。典当行已成为人们投资理财、周转资金的好帮手。(程向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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