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 保险 非银行金融机构 【典当行】 2001年,全市共有典当行40家。其中,市区28家,阿城市9家,巴彦县2家,呼兰县1家。到年末,40家典当行注册资本2.4亿元,资产总额2.94亿元,从业人员333人,实现利税285万元。 为使典当行规范运行,市经贸委依照国家颁布的《典当行管理办法》,对典当业进行了有效监管。对40家典当行进行了股份制改造,全部更名为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全市绝大多数典当行按照《典当行管理办法》规范运行,充分体现了典当行以实物做抵押的民间融资功能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拾遗补缺作用。随着典当业的发展和社会需求的增长,到年末,房地产、机动车、艺术品、有价证券、名表、字画等已成为主要的典当品种。 (于伟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