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 金融业 第一章 清末、民国时期金融业 第六节 黑龙江省官银号哈尔滨分号 清光绪三十年(1904年)创立黑龙江省广信公司。 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黑龙江省官银号总号于省城齐齐哈尔成立。宣统元年(1909年), 黑龙江省官银号哈尔滨分号成立,号址于傅家甸正阳街(道外区靖宇街),隶属齐齐哈尔总 号。该分号在黑龙江省官银号系统中,是唯一的一等分号。经营范围是存放款、汇兑、收购 生金银和买卖货币,并担负黑龙江省大部分地区官银号的钞票调运任务,成为总号在东北北 部的经济窗口。 1918年,黑龙江地方当局决定将两个机构合并,沿用广信公司名义。1930年4月,又将 广信公司名义撤销,恢复了原官银号名称。 广信公司时期,哈尔滨分号拥有哈大洋发行权。1921年第一次获得哈大洋发行限额为250 万元,而实际发行100万元,除准备不足外,主要广信公司握有无限的官帖发行权,无意大 量发行哈大洋。1926年春东北政务委员会讨论整顿哈大洋时,哈尔滨分号哈大洋发行限额由 250万元减少到200万元。1931年2月20日东北政务委员会再度讨论增加哈大洋发行限额时, 该分号哈大洋发行限额增加到800万元。 黑龙江省官银号哈尔滨分号代总号向呼兰铁路投资额最大,购买股票达现大洋500万元 (此股票保存于哈尔滨金融保管委员会),占呼海铁路总投资额的一半,还购买了鹤岗煤矿 的股票。代总号在哈尔滨经营了较大规模的“广”字号附属企业群,有代表性的是广信通、 广信昌、广信丰、广信升等大粮油业,共有资金哈大洋74万元,最高年经营额小麦、大豆近 5000火车。由广信升、广信通等负责转运至全省各地官银号内销和出口。 哈尔滨“广”字号企业群中,广信航运处负有盛名,1919年成立,地址在道外北三道街 松花江码头处,有资本金哈大洋120万元,拥有汽船、拖船20余艘。初期经营平淡,1924— 1931年共获利哈大洋129.3万元。 黑龙江省官银号哈分号对铁路、矿山、粮业投入大量资金,由于不能及时收回,造成资 金严重短缺,后期大量举债,其债务额之多,在“六行号”中占居首位,合哈大洋近1000万 元。每年末该分号还按其总号规定将其吸收存款额的55%上缴,造成资不抵债,出现更加亏 损局面。 1932年2月6日,该分号被日伪当局所接收。7月1日被迫并入伪满洲中央银行,1935年4 月5日哈附业划归伪满大兴公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