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篇 政治
第三章 政府
第二节 伪满洲国县公署
      
    "九·一八"事变后,日本关东军侵占通河县城。县长路克遵携印出逃,日本关东军指令桂作智代理县长(1个月)。后委派张鸿斌为县长,并建立县公署机构。
    1933年县公署设县长1人,参事官1人,指导官1人。设置一科,科长1人,承审员1人,科员3人,书记员1人,检验吏1人,雇员4人。并设有公安局、实业局、教育局、财政局。同时县设有:森林事务所、中央银行通河支行、税务局、专卖公署、邮局、电报局、榷运局、航业局、无线电台、朝鲜居留民会。
    1942年3月,按《三江省总力发挥要领》日伪设立通河县委员会、通河县公署,县公署设县长、参事官,下分内务局、警务局、财务局、总务科。伪满洲国通河县公署县长、参事官任期表(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