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篇 社会
第六章 重大事故
第三节 交通肇事
1958年4月16日,县运输公司一台货车运送乘客,经巴彦县东门外时翻车,县文教科干部吕宽、西乐供销店经理张景春死亡,重伤8人,轻伤16人。
1982年12月11日,县联社汽车由哈返回,行至富拉珲河西与富乡红旗村一手扶式拖拉机相撞,造成3人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