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生活
老年生活
【农村敬老院】
    2006年,哈尔滨市有农村敬老院184个,农村“五保”户25 885人,集中供养“五保”户6 791人,分散供养“五保”户19 094人。市和区县(市)政府分别设立“五保”老人集中供养救助金,由市和区县(市)政府各承担50%,在保证每位老人1 500元生活费的基础上,每年补贴1 000元。5月30日,市政府在原动力区召开“慈善超市”建设和农村敬老院整合工作现场会,市领导和与会人员参观位于该区东方红村已完成主体工程的公寓型农村社会福利中心敬老院。到2006年末,试点单位平房区和原动力区新建的两处示范辐射型农村敬老福利中心已经建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