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是我市地方志工作全方位启动、多层次推进的关键一年。全市地方志工作总体要求和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贯彻落实《地方志工作条例》为助推力,以提高志稿质量为核心,以深化地情资源开发利用为重点,真正形成"修用并举"的地方志工作新局面,为推动我市地方志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建设"三个适宜"现代文明城市作出新的贡献。
1、做好市志志稿抽审工作,全年抽审88万字。
2、做好区、县(市)志志稿抽审工作,全年抽审223万字。
3、做好市志志稿复审工作,全年复审91万字。
4、做好区、县(市)志志稿复审工作,全年复审170万字。
5、做好市志志稿终审工作,全年终审44万字。
6、做好区、县(市)志志稿验收工作,全年验收1部。
7、做好市志志稿验收工作,全年验收1卷。
8、做好区、县(市)志出版工作,全年出版1部。
9、做好哈尔滨地情网增容扩容工作,全年搜集录入资料362万字。
10、办好《哈尔滨史志》期刊,全年出版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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