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2007年全市地方志工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贯彻落实《地方志工作条例》为中心,努力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市委第十二届三次全会会议部署,不断深化机遇意识、质量意识和创新意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团结奋斗,开拓创新,扎实推进两级志书编纂工作,超额完成了全年任务。全市地方志事业呈现出较好的发展态势。
全年计划复审市志志稿62万字,实际完成82万字;
全年计划复审区、县(市)志志稿117万字,实际完成153万字;
全年计划终审市志志稿30万字,实际完成39万字;
全年计划验收区、县(市)志志稿70万字,实际完成91万字;
全年计划纂写志稿748万字,实际完成973万字;
全年计划抽审市志志稿69万字,实际完成83万字;
全年计划抽审区、县(市)志志稿176万字,实际完成212万字;
全年计划细化区、县(市)篇目83章(篇),实际完成100章(篇);
全年计划哈尔滨地情网录入资料286万字,实际完成344万字;
全年计划出版《哈尔滨史志》期刊4期,实际完成5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