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 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第一章 拨乱反正 第二节 开展清查活动 根据中共中央和省委的指示,1976年12月15日,市委组成清查“四人帮”反革命罪行领 导小组(1978年6月22日改为市委揭批查领导小组),由市委副书记赵国强任组长,市委副 书记梁彦德、姚学融任副组长。12月17日,市委清查领导小组确定:伟建机器厂、东北轻合 金加工厂、哈尔滨锅炉厂等16个单位为重点清查单位。这些单位的党委都建立了专门清查班 子,对本单位的重点人和大事件认真分析排队,开展清查工作。各单位党委先后多次召开全 厂、车间和班组的批判会,揭发批判“四人帮”帮派体系中的骨干分子及本单位追随“四人 帮”干坏事的一些人和事。同时,市委还在全市范围内组织有关单位联合作战,彻底清查在 全市发生的几起重大事件。12月30日,中共中央批准对聂士荣实行离职审查。31日,市委向 各单位传达中共中央的决定。许多单位党委连夜召开会议,研究如何配合哈尔滨锅炉厂(聂 士荣原所在单位)查清聂士荣等人的问题,同时搞好本单位的清查工作,全市的清查活动进 入高潮。 1977年1月6—11日,市委召开五届六次全会(扩大),揭发批判聂士荣等人妄图搞乱全 省和全市,妄图篡党夺权的罪行。4月7日,市委召开工作会议,要求各级党委进一步抓紧清 查工作,把同“四人帮”有牵连的人和事尽快查清。在斗争中要认真执行党的政策,扩大教 育面,缩小打击面,集中打击“四人帮”及其一小撮不肯改悔的死党。4月19日,市委召开 常委扩大会议,揭发批判市委机关内部同“四人帮”及其帮派体系活动有牵连的人和事,有 的常委在会上作了初步检查。5月15—18日,市委召开市直属单位党员领导干部会议,集中 批判聂士荣等人紧密配合“四人帮”,拉帮结伙,在全省、全市篡党夺权,大搞破坏活动的 罪行。6月13日,市委办公室发出通知,将发生在全市的4起重大事件的梗概情况发到各级党 组织,要求结合讨论4起重大事件,进一步掀起揭发、批判、清查高潮,把事件的策划者、 参与者及其活动、危害和后果全部揭露出来,彻底批判和摧毁“四人帮”的帮派体系。全市 各单位立即围绕4起重大事件展开大揭、大摆、大查活动。7月25—28日,市委召开揭批查 “四人帮”工作会议,传达省委揭批查工作会议精神,交流伟建机器厂、东北轻合金加工厂 等单位揭批查“四人帮”及其追随者罪行的经验,推动清查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到11月上旬, 全市对重点清查对象和重点知情人及其参与的活动基本查清。 1978年8月30日,市委揭批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清查、“两打”和“三案”处 理审批意见》,使全市清查工作更加健康有序地开展。9月22日,市委在全市党员领导干部 会议上指出,清查工作有很大进展。在清查中,全市所揭露出来的问题共涉及1165人。其中, 有市管的清查对象106人;各单位掌握的重点知情人和重点讲清楚对象305人,一般讲清楚对 象754人。对于重点知情人,举办学习班,帮助他们提高觉悟,转变立场,揭发和交代问题, 问题交代清楚取得群众谅解之后,予以解脱。对于重点讲清楚对象,则由领导干部和群众给 予帮助,让他们一边工作一边揭发问题,待讲清楚之后,予以解脱。对于一般讲清楚对象, 讲清楚即可。 1982年4月9日,市委召开全市清查定案工作会议。会后,根据中共中央的指示精神,对 市管的106名清查对象,除骨干分子1人、打砸抢分子2人、坏分子2人之外,全部进行了复查 和复议。到10月,经复查认定:犯有严重错误(包括犯有严重违法乱纪错误)的23人,犯有 错误的48人;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对于说错了话办错了事的,只要把问题说清楚了,接受教 训,可不作结论”的规定,对原定为“说错话办错事”的30人,撤销原结论,将检查材料退 还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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