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篇 药政药检 第一章 机构队伍 第一节 药政机构队伍 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黑龙江行省公署巡警总局内设卫生局掌管医药。1911年4月, 巡警总局改为警务公所,内设卫生局掌管医药。1912年3月,民国政府成立黑龙江省民政公 署公安局,各市、县设行政公署,分别成立卫生局,掌管医药。1934年12月,哈尔滨特别警 务局卫生科负责医药工作,直到哈尔滨解放。 哈尔滨解放后,卫生局内设医政股,负责药政工作。1948年增设药政股,1954年改为药 政科。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药政机构撤销。1970年市卫生局组建医政药政处, 1976年设药政处,至1990年统管全市药政工作。 药政队伍。1947年市卫生局药政股设股长1人。1948年增至2人。1951年编制4人。1955 年增至5人。1976—1982年4人。1990年市卫生局药政处编制4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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