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篇 药政药检
第一章 机构队伍
第一节 药政机构队伍

  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黑龙江行省公署巡警总局内设卫生局掌管医药。1911年4月,
巡警总局改为警务公所,内设卫生局掌管医药。1912年3月,民国政府成立黑龙江省民政公
署公安局,各市、县设行政公署,分别成立卫生局,掌管医药。1934年12月,哈尔滨特别警
务局卫生科负责医药工作,直到哈尔滨解放。
  哈尔滨解放后,卫生局内设医政股,负责药政工作。1948年增设药政股,1954年改为药
政科。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药政机构撤销。1970年市卫生局组建医政药政处,
1976年设药政处,至1990年统管全市药政工作。
  药政队伍。1947年市卫生局药政股设股长1人。1948年增至2人。1951年编制4人。1955
年增至5人。1976—1982年4人。1990年市卫生局药政处编制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