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大革命”中的动力之乡人民公社委员会(1966.5-1967.4)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公社委员会及其工作机构受到冲击,各级领导干部被批斗。从1966年8月26日起,公社所有组织机构相继瘫痪,停止了工作。1967年3月,"造反派"组织成立了"动力之乡人民公社临时接管委员会",取代了动力之乡人民公社委员会。 (一)公社委员会领导成员及其分工 社 长 金万山 副社长 王景森 (二)公社委员会工作机构及其领导人 办公室 主 任 李举瑞 财政科 科 长 李举瑞 人事监察科 科 长 张桂景 (女) 副科长 孙振夫 (女) 商服科 副科长 李长珍 (女) 工商物价科 副科长 秦玉坤 交通科 科 长 倪永臣 建设科 科 长 张永轩 刘东来 副科长 杨忠义 街道生产科 科 长 张春志 副科长 鲁振东 周克石 (1966·5-) 计划生育办公室 副主任 刘 义 文教卫生科 副科长 王玉学 侯华亭 毕德全 李颖文 (女) 民政劳动科 副科长 傅锡臣 白婉芳 (女,满族) 赵云胜 公安分局 局 长 顾德厚 副局长 李树森 教导员 苏德增 (三)所属基层政权组织及其领导人 通乡分社 副社长 刘成海 动力分社 社 长 赵悦义 副社长 马平蛟 哈平分社 社 长 张云鹏 副社长 许凤梧 安乐分社 社 长 马震岐 副社长 姜士才 蔡树人 建筑分社 社 长 孙广生 副社长 郑玉玺 和平分社 社 长 孙玉惠 副社长 伊淑兰 (女) 民生分社 社 长 孙德富 副社长 尹 平 (女) 李旭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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