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机电人民公社临时委员会(1958.12-1959.2) 1958年8月,在试办城市人民公社的形势下,市委、市人委决定试办机电人民公社,派市委常委、香坊区委第一书记石青,香坊区委书记、区长张清负责筹建。同年11月1日,机电人民公社正式成立[2],为政社合一的组织。于12月组建机电人民公社临时党委,并设书记处,石青为第一书记。书记处书记除张清外,均由大工厂主要领导兼任,临时党委未设常委[3]。 此间,公社临时党委所属的党委有:哈尔滨电机厂、哈尔滨锅炉厂、哈尔滨汽轮机厂、哈尔滨绝缘材料厂、哈尔滨亚麻纺织厂、哈尔滨林业机械厂、哈尔滨热电厂、哈尔滨重型机器厂、公社农业部等9个单位;党总支有:哈尔滨电工学院、哈尔滨市第二工人医院、省建联合加工厂、公社机关、公社商业部、公社粮食部等6个单位[4]。 一、公社临时党委书记处领导成员及其分工 第一书记 石 青 (1958.12-1959.2) 书记处书记 邢子陶 (兼,1958.12-1959.2,哈尔滨电机厂厂长) 吴 昌 (兼,1958.12-1959.2,哈尔滨锅炉厂党委书记) 牟海波 (兼,1958.12-1959.2,哈尔滨汽轮机厂党委书记) 张 清 (1958.12-1959.2) 张哲民 (兼,女,1958.12-1959.2,哈尔滨亚麻纺织厂党委书记) 二、公社临时党委工作机构及其领导人 公社临时党委的工作机构,设有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 办公室主任 金万山 (1958.12-) 副主任 王瑞昌 (1958.12-) 于墨云 (1958.12-) 组织部部长 陈 霞 (女,1958.12-) 宣传部部长 杨 波 (女,1958.12-) 三、公社政权系统党组织及其领导人 此间,公社政权系统设党委或党总支的有农业部、公社机关、商业部、粮食部。 农业部党委 书记 赵惠钧 (1958.12-) 副书记 马守玺 (1958.12-) 机关党总支 书记 张汉臣 (1958.12-) 副书记 葛献图 (1958.12-) 商业部党总支 书记 王文民 (1958.12-) 副书记 李克荣 (1958.12-) 粮食部党总支 副书记 田常海 (1958.12-) 四、公社临时党委所属基层政权党组织及其领导人 此间,公社辖有安乐、哈平、通乡、和平、前进等5个街道办事处,并分别组建了党支部。 安乐街道办事处党支部 书 记 靳忠民 (1958.12-) 哈平街道办事处党支部 书 记 张恩泽 (1958.12-) 通乡街道办事处党支部 书 记 张世和 (1958.12-) 和平路街道办事处党支部 书 记 袁 发 (1958.12-) 前进街道办事处党支部 书 记 孙广生 (1958.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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