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历届会议、组织机构
第一章 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
第一节 一届委员会

  1949年11月28—30日,哈尔滨市一届二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经过协商,选举产生29人组
成哈尔滨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主席饶斌,副主席王一伦、张修竹、刘芝。同
时举行了协商委员会一届一次全体会议。
  市一届协商委员会共召开4次全体会议。1950年1月26日在市人民政府礼堂召开一届二次
全体会议,由饶斌主持,会议讨论并通过市政府提出的《关于私人房产管理暂行办法草案》。
二月中旬,在市人民政府礼堂召开一届三次全体会议,讨论协商私人房权、租额、租赁关系
以及房屋如何维修的问题。同年5月20日,在市人民政府礼堂召开一届四次全体会议,由饶
斌主持。会议确定市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方案,二届一次会议召开的
日期、会议内容;决定市协商委员会为领导全市进行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选举的组织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