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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工作大检查】

    依据《档案法》和《档案法实施办法》,经市政府批准,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开展1991~1993年度全市档案工作大检查。5~9月,在全市共检查1 902个单位,检查范围包括党政机关、群众团体、民主党派和企事业单位,涉及工业、交通、农林、财贸、金融、工商、税务、市政、政法、文教、卫生等44个专业部门。经检查评比,近90%的单位达到合格标准。全市共评选出档案工作先进集体204个,其中标兵单位42个;档案工作先进个人136名,其中先进标兵33名。
    (郭淑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