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 档案 【概况】 1998年市档案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乡镇和村级建档工作。至年底,全市265个乡镇全部建立档案室。3 548个行政村中,有2 554个村建档,建档率为72%。市档案局首次将区、县(市)档案局、馆目标管理分为指定目标和自定目标,至年底,有14个区、县(市)达到优秀,5个区、县达标。市档案局起草下发国有企业资产产权变动档案处置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确立东北轻合金加工厂、第三发电厂和建成机械厂等单位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企业档案工作试点单位,并形成调研报告。1998年,全市各级档案馆接收进馆各类档案6 700余卷。著录并输入微机革命历史档案文件级目标6 299条。市档案馆全年接待查阅者1 141人次,提供档案、资料3 078卷(册)次。市档案学会年内开展全市第四次档案优秀科研成果评奖活动,评为一等奖、二等奖的各6项,三等奖9项。 1998年市档案局成立档案执法监督处,各区、县(市)也确定了内部执法机构。全市共配备执法人员109名。年内,制定《行政处罚审核制度》、《行政处罚申诉、检举制度》等10项档案行政执法规章制度,清理了全市1978年以来地方制定的档案工作规章、规范性文件;对原松花江地区和哈尔滨市合并后移交到各部门的档案管理情况作了专项检查;4月和7月配合全国人大、省人大档案执法组检查了哈尔滨市的档案工作。 在抗洪抢险工作中,市档案局下发文件,要求在抗洪期间加强档案管理,并派专人到市防汛指挥部指导督促防汛期间档案资料的收集、立卷工作。受灾严重的区、县(市)共转移档案12.7万余卷;有6名档案干部被评为市抗洪先进个人,木兰县档案局被授予市抗洪先进集体。(郭淑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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