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统]黑龙江志略 卷三 官制 行 政 黑龙江省行政官,以东三省总督、本省巡抚为最高机关。总督原拟移驻长春,现仍暂驻奉天省城。巡抚驻齐齐哈尔,于公署内设幕职,有秘书员、参事员、一二三等助理员,佐理全省行政事务。至督抚以下行政各官,光绪三十三年设提学司,嗣设民政、提法、度支三司。以提学司兼办劝业事务。宣统二年又裁度支司,归并民政司。其各道则以驻齐齐哈尔之分巡道,于光绪三十年最初设立管辖黑水、大赉、安达、肇州四厅。次年又设绥兰海道。驻北团林子,管辖绥化、呼兰二府、海伦一厅。嗣以绥兰海道移驻兴安岭改设兴东道。后已裁撤分巡道,改设提法司。于是,东南各属不以道辖。其以道辖者,西北面之呼伦,东北面之瑷珲,东面之兴东,而各道所属府、县、厅又各不相辖。此则新设各缺之定制也。 司三: 民政司 掌全省民政,兼管度支,设司使一员,职视布政司。分科六: 曰民治、曰会计、曰赋税、曰支发、曰警务、曰庶务,各设科长、科员。嗣以警务并人民治,改设统计处,另设有库官一员。所辖有警务公所、税捐、屯垦、清丈各局。 提学司 掌全省学务,兼管劝业,设司使一员,于学务公所内。分科六:曰总务、曰普通、曰专门、曰实业、曰图书、曰会计,各设科长、科员,又设议绅、省视学、视学各员。 提法司 掌全省司法行政,设司使一员。分科三:曰总务、民刑、曰典狱,各设科长、科员。 省会局、处附: 调查局 宪政编查馆奏定设立,设总办一员。分科二: 曰法制、曰统计。 清理财政局 度支部奏定设立,设正监理官一员(兼管东三省,驻奉天)、副监理官一员,均由部奏派。总办一员,以民政司兼充。会办无定员,驻局会办一员。分科三:曰编辑、曰审核、曰庶务、本年又增设一科曰检查。 以上两局,虽非直接行政,实为予(预)备立宪之根据,其每科各设科长、科员、额外科员。 交涉总局 掌全省交涉,设总办一员、会办一员。分税二:日秘书、曰翻译。每科各设科长、科员。 垦务总局 掌全省垦务,设总办一员、会办一员、提调一员。分科三:曰文牍、曰会计、曰庶务,每科各设正副委员。所辖有垦务行局、招垦行局暨兼办垦务之巡防局。 官盐总局 掌全省盐政,设总办一员,文案、稽核、收支各设正副委员及调查员。所辖有官盐分局。 兵备分处 由东三省督练处分设,掌筹练江省陆军管理巡防营队。设总办一员、帮办一员、随员兼参议上行走一员,提调、文案、执法、司饷、军医长各员。又设军械分局,有帮办一员,查械、司库各员。又附设陆军调查财政局,有总办、会办各一员,以兵备分处总帮办兼充,分股二:曰总务、曰审按,每股各设股员。 旗务处 掌全省旗务,设总办一员、帮办一员。分科三:曰军事、曰民事、曰庶务,每科各设正、副科员。 文报局 掌全省文报,设总办一员,文案、收支各设委员。所辖有文报分局、所。 禁烟公所 掌全省禁烟事务,设总办一员、驻局会办一员、查验、文案各委员。 以上省会局、处皆有直接行政性质。此外、驻哈尔滨之江省铁路交涉局设总办一员、会办一员、提调一员、文犊、通译、庶务各委员,性质亦系独立,惟掌管铁路交涉,与省会局、所有别。至关系三省局、处,如驻奉天之东三省督练处、东三省军械局,名为三省,其实江省对于兵备仍各自为筹办。东三省盐务总局,仅征江省盐课:东三省电报局、则管三省电报,于江省设齐齐哈尔、黑河两处分局。其关系两省如驻哈尔滨之吉江邮船局,专管两省船政,故并志焉。 道三: 呼伦兵备道 驻呼伦厅。新设,缺分未定,管辖呼伦厅、胪滨府。 瑷珲兵备道 驻瑷珲厅,新设,缺分未定,管辖瑷珲厅、黑河府。 兴东兵备道 驻拟没萝北厅。新设,缺分未定,管辖汤原县、大通县。 以上三道,按照新定设治章程各设司法股、财计股、文牍股、各佐治员。呼伦、瑷珲两道于定额之外增设旗务股员。呼伦道则又增设交涉股员。 知府七: 龙江府知府 新改。拟定冲,繁,疲难,题调要缺。 呼兰。府知府 冲,繁,难,题调要缺,管辖巴彦州、兰西县、木兰县。 绥化府知府 繁,难,题调要缺,管辖余庆县。 海伦府知府 新设。拟定繁,疲难,题调要缺,管辖青冈县、拜泉县。 嫩江府知府 新设。缺分未定。 胪滨府知府 新没。缺分未定。 黑河府知府 新设。缺分未定。 同知四: 肇州厅抚民同知 繁,难,题调要缺。 呼伦直隶厅同知 新设。缺分未定。 瑷珲直隶厅同知 新设。缺分未定。 讷河直隶厅同知 新设。缺分未定。 通判二: 安达厅抚民通判 冲,繁,难,题调要缺。 大赉厅抚民通判 冲,疲,难。题调要缺。 知州一: 巴彦州知州 繁,难,题调要缺 知县七: 兰。西县知县 冲,繁,难,题调要缺。 木兰县知县 疲,难,题调要缺。 余庆县知县 繁,难,题调要缺。 青冈县知县 疲,难,题调要缺。 拜泉县知县 繁,难,题调要缺。 汤原县知县 大通县知县 以上旧没之呼兰、绥化两府,肇州、安达、大赉三厅,巴彦一州,兰西、木兰、余庆、青冈、拜泉、汤原、大通七县各于署内设承办处正、副各委员,其余新设各缺,按照新定设治章程没审判、视学兼劝业、警务长兼典狱、主计、各佐治员。 经历二: 呼兰府经历兼司狱事。 绥化府经历兼司狱事。 分防经历四: 绥化府上集厂经历。 大赉厅塔子城经历。 大赉厅景星镇经历。 肇州厅肇东镇经历。 分防州判一: 巴彦州兴隆镇州判。 吏目一: 巴彦州吏目。 巡检八: 兰西县巡检兼典史事。 木兰县巡检兼典史事。 余庆县巡检兼典史事。 青冈县巡检兼典史事。 拜泉县巡检兼典史事。 大赉厅巡检兼典史事。 肇州厅巡检司狱事。 安达厅巡检司狱事。 分防巡检一: 汤原县高家屯巡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