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 税收
国家税收
【出口退税】

    1995年,市国家税务局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出口产品退税的规定,坚持"企业报一笔查一笔、查清一笔退一笔"的原则,加强了出口退税的审核、退税、检查等各个环节的管理。按照现行管理体制,将省级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的管辖权移交给省国税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分局。为了防范和打击出口骗税行为,先后3次开展出口退税检查,对有骗税行为及涉嫌骗税的3户外贸企业,依照税法的规定,分别予以严肃处理。全年共办理出口退税29 500万元,完成了国家下达的计划。
    (柳晓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