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篇 科技、文化、体育 第二章 文化 第一节 文化管理机构 1958年建区时,文化事业由机电人民公社文教部管理,编制7人。1960年春,文教部改为文教科,文化管理工作由区文化馆代管。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文教科撤销,改为文教组。1970年文教组并入文教局,下设文化组,编制3人。1973年文教局改为教育局,恢复区文化馆,仍代管文化工作。1983年成立群众文化工作委员会,主任由负责文教工作的副区长担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有影响、有威望的驻区大单位领导担任,日常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每年召开会议2~3次,研究动力地区群众文化事宜。1984年成立区文化科,编制3人。1985年改为文化局,下设文化馆、图书馆。文化局的职能是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宣传党的文艺方针政策;负责文化市场的管理;组织地区重大的文化娱乐活动;领导和管理区文化馆、图书馆和文化站的工作。1988年文化局的行政编制3人,事业编制1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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