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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穆永林埋名做好事】

    1997年6月3日18时,道外区仁里派出所民警穆永林途经松花江边时,见一年轻人抢救一名落水儿童,当时江水较急,该年轻人拼搏几次也没有如愿。见此,穆永林毫不犹豫地跳入江中,救出落水儿童,并为其实施人工呼吸,落水儿童终于苏醒得救。当该儿童父母得知赶来时,救人的他们已经离去。哈尔滨《新晚报》将此事做了报道,3天后知情人向《新晚报》编辑部打来电话讲了当天情况。后来穆永林说:"其实这没有什么,只不过尽了自己的微薄之力,为社会做点好事"。
    (宏  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