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篇 政权 政法
第四十三章 政法
1946年4月,珠河县成立民主政府,内设司法科、公安局。1949年3月成立尚志县人民法院。1951年10月,建立县人民检察院。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尚志县公(公安局)、检(检察院)、法(法院)机关被"红卫兵"夺权,社会主义法制受到践踏。不久,实行军事管制。1978年开始,公、检、法机构的职能作用得到恢复,并逐年加强。1980年11月成立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