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篇 军事

第四十七章 民兵

    1946年,珠、苇两县在民运工作队的领导下,各地先后建立了农会,农会中设武装委员,负责民兵工作。在土地改革中,民兵站岗放哨,监押敌人,保卫胜利果实;在剿匪斗争中,民兵配合主力部队,英勇参战;在解放战争中,民兵勇跃参军上前线,多次掀起参军高潮,为人民解放军补充了大量兵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