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篇 社会 第六十二章 重大事故 第三节 中毒事故 1948年8月,全县各区马炭疽病蔓延,乌吉密、老街基、一面坡、泰安、城关等区群众剥食病马肉中毒,死亡30余人。 1962年朝鲜中学举行毕业会餐,因误食变质牛肉,中毒师生过百,幸抢救及时无死亡。 1965年1月2日,尚志镇中心小学教师宿舍发生煤烟中毒事件,中毒者2人,中央曾派飞机送药,经抢救无效死亡。 1984年1月22日,长寿公社大庆四队社员闫玉华结婚,用麻子油与豆油混合过油做菜(麻子油约占76%),引起36人食物中毒,因抢救及时无死亡。 1984年10月28日,一面坡公社五七大队耕牛散放在半砬山附近的玉米地里。由于万山林场7名女工将用于人工林的灭鼠药剂倒在这里,致使69头耕牛中毒,10头死亡,损失价值约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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