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 国有资产管理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试点】 1990年9月至12月末,对市公安局、市体委进行了以固定资产为重点的资产清查试点。试点单位首先成立了清查领导机构,制定了清查方案。清查过程分为核对帐实、清点财产;汇总上报,检查验收;产权登记、建章建制三个阶段。 通过清查,摸清了家底,资产全部入帐,保护了国有资产的完整。这两个单位帐面固定资产原值由清查前的3 519万元增加到8 114万元,增长1.3倍。其中市公安局的固定资产由3 166万元增加到7 083万元,增长1.24倍。市体委的固定资产由353万元增加到1 031万元,增长1.92倍。为了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市公安局在行政管理科设立了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基层单位都配备了专兼职管理人员。市体委及所属单位也配备了专职管理人员。(刘金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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