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 技术培训 第二章 在职培训 第二节 文化、技术补课 1981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强职工教育工作的决定》,提出在1981— 1985年期间,对青、壮年职工进行普及初中文化、初级技术补课(以下简称“双补”),并 将这项工作列为职工教育重点,作为特定历史时期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下半年,市工农教 育委员会办公室与市劳动局对全市“双补”对象进行调查摸底,将351802名1968—1980年初 中、高中毕业,实际文化水平没达到初中毕业程度的青壮年职工列为文化补课对象;将253636 名未经系统专业培训、技术等级与技术水平不符的初级工(含三级)列为技术补课对象。 1982年,根据市政府关于每年完成20%以上“双补”任务要求,各部门和各企业、事业单位 分别制订计划,层层抓落实。1983年3月1日,市劳动局、市工农教育委员会办公室等5个部 门联合下发《关于青壮年职工文化技术补课工作若干问题的补充意见》,进一步明确“双补” 对象和补课内容、方法、步骤及有关政策规定。5月,在道外区商业局召开全市“双补”工 作现场会,推动“双补”工作深入开展。至年末,全市文化补课合格203341人,占应补对象 的57.8%;技术业务补课合格137724人,占应补对象的54.3%。 1984年3月,市工农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市劳动局等5个部门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对补课 质量不合格的限定时间重新补课。同时,继续推广道外区商业局、哈尔滨肉类联合加工厂、 哈尔滨锅炉厂、哈尔滨炼油厂、市百货公司等单位“双补”工作经验。至11月,全市文化补 课合格244405人,占应补对象的69.47%;技术业务补课合格190227人,占应补对象的75%。 1985年,全市文化补课合格308530人,占应补对象的87.7%;技术业务补课合格221170人, 占应补对象的87.2%。超过国家规定“双补”合格率达到80%的要求,全市初级技术工人 平均技术等级比补课前提高1—2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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