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篇 企业经营管理 第七章 职工队伍 第一节 职工队伍基本情况 1946年哈尔滨解放初期,木材工业企业职工队伍,除了接收日伪企业遗留人员以外,多 数来自城市和农村闲散劳动力。 1950年4月,哈尔滨市劳动局下发了《关于统一各厂矿招收职工中几个问题的规定》, 木材工业企业为了发展木材加工业的生产,根据这个规定,招收了一部分职工。1952年,木 材工业企业根据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劳动就业工作纳入国民经济计划、统一招工和调配 的要求”,经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批准,有计划地在社会上招收了一部分职工。到1952年末, 职工人数已达到2843人。1953年,林业化学厂工人、香坊装卸队职工转入木材工业职工队伍, 东北制材工业管理局机工训练班毕业生分配入厂和从社会招收一部分职工,哈尔滨市木材工 业企业职工人数已达到4525人。1954—1957年的4年期间,木材工业企业根据生产发展的需 要,又从社会上招收了一部分职工,从林区调进一部分职工,从学校毕业生中分配来一部分 职工,到1957年,职工人数已达到7889人。 1958年,受“大跃进”的影响,木材工业企业普遍增加职工,各厂自行招工,没有执行 全市有计划地招工,职工人数失去控制,到年末木材工业企业职工人数达到13637人。 1962年,木材工业企业认真贯彻执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根据国家关 于精简职工、压缩城镇人口的指示精神,哈木厂、香木厂、正阳木厂、松江厂等精简职工, 年末职工人数下降到10387人。同时,各厂都根据哈尔滨市劳动局《关于工人流动情况和采 取制止措施的报告》精神,都停止了乱拉、乱招工人,特别是停止招收农民。 “文化大革命”期间,劳动管理受到破坏,劳动管理机构被撤消,管理人员到车间劳动, 使劳动管理形成无人管理;管理制度被取消。新上一些工程项目,建成了一些木材加工装置, 到1978年,全市木材工业企业职工人数已达18054人。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木材工业企业普遍进行了恢复性企业整顿。同时,开始招收 知识青年(返城就业)和退休职工子女接班。1980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 企业的指示,进行了全面企业整顿。在整顿中,认真贯彻《企业职工奖惩条例》,整顿了劳 动组织,按定员定额组织生产;整顿了劳动纪律;精减了非生产人员;清理了全民、集体所 有制职工混岗的问题。同时还对青年职工进行文化、技术、业务培训,健全了劳动管理制度。 1986年10月,根据黑龙江省和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的指示,停止招收“双退”职工顶替补员工 作和不再招收固定职工,新招收的职工一律实行劳动合同制。1990年,126个独立核算木材 工业企业职工人数已达23943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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