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政志
商 政
商 政

    光绪元年(1875年)六月,巴彦县成立商会三处,一县城,一西集厂,一兴隆镇。每会各公举总董一,协理三。开会分临时,特别二种,会时由总董召集。城会每次到者百人,西集厂到者七、八十人,兴隆镇六、七十人。开办及常年各经费由该处自筹。
    城商会设有市场二,一在关庙前,各种食物聚集之所,四面环小长廊,面积约二晌余;一在中太平街路北,粮食、柴草各车悉于停轮,土名柴火市,面积约三晌余,均秩序井然,商会亦不收费。其学校附於高等小学堂,详后货物出入表附。
    工业  县属不甚发达,无工厂、工会之成立,唯商民立一火磨公司,监狱设有罪犯习艺所,分织毛成衣、石印、攻木诸门内容。详司法行政.监狱。(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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