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 建置 第三章 行政区划 第三节 伪满时期 伪满初期沿前制不变,全县划分六个区。伪满大同2年(1933年)实行《暂行保甲祛》,全县区制如旧。县行政区划表(附表) 伪康德8年(1936年)公布《暂行街村制度》。伪康德4年(1937年)12月1日又公布《街制》、《村制》。城(市)置街长,街下划区,区下置牌。乡村置村长。 伪满康德6年(1939年)强调街村区划应与警察管区、学区、协和会分会、合作社等组织相一致,以便对街村实行严格监督控制。 伪满康德8年(1941年)实行《国民邻保组织确立要纲》。 伪满康德10年(1943年)实行《村建设要纲》,推行行政、协和会、合作社结成三位一体的领导体制。便于以屯为据点,实行粮谷"出荷",加强对人民的统治和压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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