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篇 财政金融
第二章 审计
第一节 机构
民国时期县公署设审计员,专司地方财政监督业务。伪满时期县公署财务处设稽察股,建国后1959年县财政局内设财务监察员,不久被撤销。
1983年8月建立依兰县审计局,设正、副局长,职工共8人。县一级审计局在县人民政府领导下对县级财政收支、财政金融机构、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其它同国家财政有关的单位的财政收支及其经济效益,进行审计监督,以严肃财经纪律,提高经济效益,加强宏观控制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