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篇 财政金融 第四章 金融 第五节 储蓄 1946年县支行开始办理储蓄业务,农村由信用社代办。主要储户大多是工商业者,储蓄额度不大。建国以后逐年增加。 一、活期储蓄 1952年,县支行重新修订储蓄存款章程,活期储蓄使用代理支票、存折两种。1957年以后活期储蓄全部使用存折。 二、定期储蓄 1952年实行定期储蓄,共分1年期、2年期、3年期、5年期、8年期、10年期。 三、定期零存整取有奖储蓄 1957年至1959年依兰县发行零存整取有奖储蓄,每户每月存款4元,存满6个月24元为定额,最高奖金为500元 1957年以后,发行定期零存整取储蓄,除银行窗口办理外,各企业、机关、事业、学校等单位由财务人员代办。立户为一元。依兰县支行历年储蓄余额表(附表) 四、农村储蓄 1950年,开办农村储蓄业务。由于当时农村没有设立业务单位,由县行派人下乡巡回集储。1952年以后,银行不再派人下乡吸储,改为银行营业所办理,未设营业所的区社,由供销社代办。 农村储蓄形式分活期、死期、定期零存整取、有奖储蓄及定期零存整取有奖储蓄五种。 1981年,农村储蓄年终金额达到6118千元,比1979年上升了2126千元,上升幅度为55.76%,占农村现金分配的142.8%。 1985年农村储蓄年终金额达11620千元,比1981年上升了5502千元。依兰县农村几个年份储蓄金额表(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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