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篇 民政 劳动 人事 第二章 劳动 第四节 精简下放 1958年"大跃进"期间,工人猛增,是年底全县职工人数达到1O462人,比1956年增加7858人,1962-1963年,按照"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对城乡浮闲人口和多余劳动力进行精简下放。 1962年,精简下放职工及其家属5696人其中职322878人,家属2818人。下放城镇浮闲人口1652人,其中劳力723人。 1963年,下放城镇职工1034人,此时期接收本省下放的职工与家属130人,城镇浮闲和劳力714人,接收本区下放的职工及家属108人,城镇浮闲和劳力71人。接收外省下放职工与家属1177人,城镇浮闲及劳力185人。 对下放人员履行申请审批手续,下放后对其生产生活等又做了妥善安置。但由于时间紧,任务量大,有的工作不细,少部下放职工及家属出现一些问题,后均得到恰当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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