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国篇 军事
第一章 兵役制度
第二节 志愿兵制
     
    志愿兵制是中国共产党从创建武装力量时起直到195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实施以前实行的一种兵役制度。
    一、抗日战争时期
    伪康德元年(1934年)8月5日,土龙山农民武装暴动后,有3000余农民志愿参加东北民众自卫军,后改编为抗联八军。伪康德2年(1935年)后,依兰境内数千农民志愿参加抗联三军、四军、五军、六军、八军、九军、十一军,进行抗日救国斗争。
    二、解放战争时期
    1945年10月,依兰城乡400余人志愿参加依兰县保安总队。1946年,在剿匪斗争中,全县500余人参加合江人民自治军。1947年3月,在土地改革运动中,五天内完成扩兵任务,210人志愿参军。1947年至1949年全县有3645人参加人民解放军。
    三、抗美援朝时期
    1950年650人、1951年550人、1952年500人、1953年450人,先后赴朝参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