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篇 军事
第二章 武装
第一节 地主武装
民国时期,县内大地主为防患盗匪,镇压农民反抗,雇用炮勇,组织一定武装力量。这类地主武装全县约有10家300人,500余支枪。二区上坎屯(今愚公乡西湖景村)大地主王德安家设八座炮台,民国20年(1931年)又于距自家宅院一里半地的后山增设一座炮台。雇炮勇50余名。有长枪34支,各类手枪20余支、土抬杆4支、老母猪炮6支,各种子弹万余发。中、小地主也筑围墙,设炮台,由本家人或亲信掌握武装,看宅护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