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篇 教育
第二章 各类教育
第六节 少数民族教育
   
    民国时期,县城内设朝鲜族普通学校一所,伪康德3-6年(1936-1939年)在依兰城内和三区(即湖南营)设有普通小学校。伪康德6年(1939年)改为国民优级学校与国民学校,共有学校21所,学生1094人。
    1945年解放后,在校生数历年增加,设备日益完善。
    朝鲜族学校使用本民族语言课本。课程设置除外加汉语课外,其它均与全国中小学相同。
    回族学校。1981年于演武基公社青春、东安两村回族集居地区各设小学一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