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篇 卫生 第三章 预防 第四节 学校卫生 五十年代依兰一中设医务室,配有专职校医。1973年加强学校卫生工作。1979年教育部、卫生部联合发布《中小学卫生工作暂行规定》以后,镇内中小学逐步配备了专职校医或兼职保健教师。县防疫站同时派专人负责指导学校卫生工作。自1979年至1982年防疫站组织保健教师在职学习儿童少年卫生专业知识。1983年组织保健教师,离职一年在县办卫校学习医学基础知识。现有保健教师都具备一定的业务知识。镇内7所中等学校,均配有专职校医,其中中级4名,初级3名。镇内小学9所,配有(初级)专职校医7名、兼职1名。乡村中学18所,配专职校医4名(中级1人初级8人),兼职8名(均为初级)。乡(镇)中心小学,仅2所配校医;村办小学342所,尚无保健教师。 1979-1985年对部分学校学生的视力、沙眼、龋齿、脊柱弯曲等情况进行了普查,详见附表。 显示原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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