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编 社会团体
第六章 侨联、台联
第一节 归国华侨联合会
    
    1988年建县归国华侨联合会(简称侨联),归属县委统战部领导。同年6月7日,召开首届县侨联代表大会,出席代表40人。大会通过县侨联章程,选举产生首届县侨联委员会,主席1人、副主席1人、秘书长1人,委员7人。下设5个基层活动小组。县侨联成立后,利用传统节日召开联欢会、座谈会、茶话会,广泛开展联谊交友活动。组织归侨、侨眷学习党的方针政策,进行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积极维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三年来,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党的侨务政策20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百余件。主动接待探亲访友的侨胞20多人次。号召归侨、侨眷向海外亲友宣传党的开放政策和祖国的大好形势,为"四引进"(引进资金、设备、人才和科学技术)牵线搭桥,三年共吸引外汇资金100余万元。同时大力支持归侨、侨眷兴办企业,创建侨联中山茶庄和侨联恒温器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