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编 公安、司法
第二章 检察
第六节 申诉检察
    
    县检察院重视信访工作,确定专人负责,对收到的控告申诉,分别处理并答复控告申诉人。1982年后,建立控告申诉岗位责任制。1982-1990年,共受理信访案件749件,其中:来信444件,来访305件,都及时处理。做到事事有交待,件件有着落,基本无积压。1982-1990年申诉检察情况(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