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篇 工商 物价
第一章 工商行政管理
第六节 经济合同管理

    1979年8月道里区成立经济合同管理科,指导企业和有关单位按国家法律法令签订合同,监督检查合同执行情况及调解仲裁有纠纷的合同。1984年2月区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成立,下设办公室负责经济合同的调解仲裁工作。此时的经济合同管理科主要职能是:监督、检查、指导经济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查处利用经济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行为等。1985年全区有400个企业建立了合同管理机构,设经济合同管理员480人、联络员450人。各企业的合同管理机构主要负责监督、管理、审批本企业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处理合同纠纷。他们在行政上受本企业的领导,业务受区经济合同管理机构的监督指导。1985年,全区各单位签定各类经济合同40万份,总金额为200亿元,制止违法经济合同2起,清除隐患经济合同4起;经济合同仲裁机构共受理和仲裁经济合同纠纷案件42起,总争议额100.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