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篇 军事 政法
第五章 司法行政
第一节 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道里区政府先后设调解助理及调解股。各街道有调解委员会。1953年11月,区法院成立,司法行政工作移交区法院承担。1982年5月区法院增设司法科。1984年5月,区司法局成立。调解工作指导,法制宣传和普及法律知识以及律师、公证和司法助理员管理等业务由区司法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