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 物资 商业综述 【生猪屠宰检疫销售管理】 1999年,市生猪管理办公室组织市商业、畜牧、工商、卫生、环保等部门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审查验收生猪屠宰场。经市政府批准共确定两家市级生猪定点屠宰场,19家乡镇生猪定点屠宰场。除呼兰、阿城两县(市)外,市辖县(市)基本实现1个县城只设1个生猪屠宰场,1个乡(镇)只设1个生猪屠宰场的目标。 市、区商业、工商、畜牧、卫生等部门在公安部门的配合下,对全市的畜禽屠宰、肉品流通以及用肉加工等环节进行清理检查。仅在春节、“五一”、仲秋、国庆等几大节日前后,共检查国有、集体生肉销售商店80余家,大小农贸市场100多个,摊区70余处,宾馆、饭店、集体伙食单位50余家,全年共取缔私屠滥宰点22处,扣缴生猪363头,病害肉、未检疫肉700余公斤,共罚没219 958元。 (孙连伟 尚志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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