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东军宪兵队命令

    一、军部根据关作命第九九五号及同附件--东北防卫地区治安肃正计划纲要(自昭和十二年七月,至昭和十三年三月),拟使东北防卫地区内的治安肃正工作有一个划时期的起色。
    二、关东宪兵队根据军部上述各项计划,在重点做好剿匪及根除通匪分子的治安肃正工作的同时,并要警备镇压东北防卫地区内共产党团与来自第三国的策动。
    三、佳木斯临时宪兵队长,应根据上述要求,完成各项任务,同时,应将获得的有关治安肃正的情报,报告东北防卫地区防卫司令官。另外,特别是做为佳木斯地方警务统制委员长,应依照附件--东北防卫地区日满警务机关治安肃正计划纲要(自昭和十二年七月,至昭和十三年三月),负责东北防卫地区内的治安肃正工作。
    关东宪兵司令官    藤仁少将
    于新京关东宪兵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