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 环保 环境保护 【自然生态保护】 2002年,哈尔滨市组织编制、实施了《哈尔滨市生态市建设规划》、《松嫩平原哈尔滨辖区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对经监测适合种植、养殖无公害系列产品的95%的耕地、水域、草原实行强制性保护。新建无公害农产品基地1万公顷。新建自然保护区2个、国家级森林公园3个、生态示范区26个、环境优美小城镇19个。自然保护区覆盖率13.12%,比上年增长2.17%。新建秸秆气化站5个,大、小型秸秆气化炉600台,受益农民1万余人。完成了市区马家沟7.6公里和先锋路生态廊道工程阶段性建设任务。启动了阿什河、运粮河两条生态屏障工程。加快了松花江沿江湿地、沿江河堤防林、生态林、重要公路两侧、矿山等生态恢复工程。哈尔滨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29.36%,森林覆盖率达到43.1%。 (蔡 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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