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 环保
环境保护
【自然生态保护】
    2003年,哈尔滨市编制了《哈尔滨市环城生态功能圈及实施方案》,划定市域防风固沙区、江河源头区、水源涵养区等150处生态功能区,实施治理保护,木兰县东风镇、宾县宁远镇、呼兰县对青山镇和尚志市亮河镇等部分地区生态环境得到了较好恢复。新建无公害农牧产品基地2.68万公顷,比上年增长了163%。新建、升级自然保护区3处,全市自然保护区覆盖率达到13.44%,比上年增长0.32%。新建生态示范乡镇、环境优美乡镇38个,清河镇通过省局初检并申报的国家级环境优美乡镇。松花江及14条一级支流两侧2公里范围内的综合整治完成总任务量的40%。